广州仲裁委员会

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国广州国际仲裁院)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正局级事业单位。在南沙区设有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在天河区设有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务与数字经济仲裁中心,在黄埔区设有广州知识产权仲裁院,在东莞市、中山市、潮州市分别设有分会,另外设有广州建设工程仲裁院、广州金融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等专业仲裁平台。

创新举措

近年来,广州仲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互联网发展机遇,积极稳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建设,推出多项全国乃至全球首创举措,实现一年一国际性创新,一年一国家级获奖。

  1. 首创互联网仲裁“广州标准”。2020年,广州仲裁委公开发布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从远程庭审软硬件标准、身份认证和电子送达等方面推动互联网仲裁规范化发展。
  2. 首创亚太经合组织线上争议解决平台(APEC-ODR)。广州仲裁委ODR平台解决涉外纠纷入选司法部年度仲裁工作指导案例,全国仅三例。近日,ODR平台又入选了商务部30个“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仲裁仅此一例。APEC已正式将广州仲裁委列为首批三家ODR平台合作伙伴之一。
  3. 打造互联网仲裁首选地。目前,广州仲裁委互联网仲裁平台已上线亚太律师协会、省侨联等机构官网,国际知名度大幅提升。
  4. 首创“3+N”多元化仲裁庭审理规则。广州仲裁委牵头搭建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修订《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内地庭审规则、普通法系香港庭审规则和大陆法系澳门庭审规则的基础上,不断加入符合其他国家、地区仲裁法特点以及仲裁程序的“N”种庭审规则,创新确立更为开放包容多样的庭审规则,努力实现庭审规则“走出去”、“引进来”,在国际规则制定中贡献中国智慧,进一步扩大中国仲裁影响力。
  5. 首创“四个共享”仲裁合作机制。广州仲裁委推动标准(规则)共享、庭室共享、仲裁员共享、服务窗口共享。目前,“四个共享”机制已获60余家境内外机构签约认可推广,在共享自身资源的同时,新增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约200名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的境外仲裁员,持续提升国际化、专业化水平。
  6. 全球发布《仲裁合作南沙共识》。2023年4月,广州仲裁委牵头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召开了金砖国家仲裁合作论坛,联合金砖国家头部仲裁机构发布了开放式的《仲裁合作南沙共识》,秉承开放、合作、发展、创新的理念,促进世界范围内仲裁制度融合发展,凝聚国际仲裁互信合作共识,打造联通、平等、包容、共赢的多边合作模式。
  7. 创设首个仲裁日。广州市人大立法将8月29日定为广州仲裁日,是国内首个以立法形式确立的仲裁宣传日。
  8. 引领仲裁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去年底,全球首创的元宇宙仲裁院受理了一宗元宇宙社区的电子版权纠纷案件,仲裁庭在专设的虚拟庭室里展示电子证据,快速审结首宗元宇宙仲裁案件。落地首宗无真人秘书仲裁庭审,开发元宇宙智能仲裁员助手。发布首个智能仲裁机器人“云小仲”。

业务数据

广州仲裁委案件质效不断攀升,受理量常年位于全国仲裁机构前列,从2019年不到1.4万宗增长到2023年3.3万宗,总标的额从2019年的300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705亿元;涉外案件量从2019年的不足300宗增长到2023年的671宗,连续三年居全国城市仲裁机构首位,案件累计覆盖的国家和地区从2019年的17个增长至2023年的60余个,无一例涉外案件被撤裁,仲裁文书获美国、香港等地法院认可执行。

广州仲裁委沿江路夜景
APEC-ODR 平台
广州仲裁委连续三年作为中国城市仲裁机构唯一代表,参加APEC国际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
2023年4月,广州仲裁委发布《仲裁合作南沙共识》
AI仲裁秘书“仲小雯”
首个无真人仲裁秘书的国际仲裁庭审
广州仲裁委可共享资源服务